需地機關因公共需要徵收私有土地時,如徵收範圍內有古蹟,應依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有關規定意旨徵詢該管古蹟主管機關意見後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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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識別:
文獻編號:D9207267
資料類型:
地方文獻
著作者:
名稱: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:函
主題與關鍵字:
關鍵詞:81高市府地四字第19478號;土地法 第 208條 說明 文化資產保存法 說明 行政訴訟法 第 4條 說明 都市計畫法 第48條 說明;土地徵收;古蹟
出版者:
高雄市政府
日期:
出版日期:1992-07
來源:
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
語言:
中文
管理權:
國家圖書館

授權聯絡窗口

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
02-23619132*524
readgov@ncl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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